通知公告

学院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10-21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院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

二、结题要求

2019年以来立项的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建设期已到,现予以结题(含2021年、2023年立项但仍未结题的项目)。结题按照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精神执行,结题要求如下:

1、课题研究期限为两年。课题组应在两年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向学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2、对于无故中断课题研究或工作开展情况差的课题组,除返还课题资助经费外,还将取消该课题负责人今后三年内申报课题的资格。

3、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明确课题预期的研究成果。成果可以是教学研究论文、教材或可操作的实践方式以及实践取得的成效等。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除署名为“常州大学”,还相应标明项目编号。同时,要求重点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期刊不少于2篇;一般课题发表在一般期刊的教研论文不少于2篇。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或鉴定申请,并对研究工作进行总结,撰写总结报告。

请课题主持人提供如下结题材料,并于10月28日前交至院办周婷老师处。

注意:通过院级结题的课题可以申请校级认定。

1.《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1)及成果附件材料pdf一份,纸质版一式一份(含签字盖章)。

2.《学院教育教学课题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一份。

3.成果附件材料包括教研论文复印件(复印件为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首页),教材复印件(复印件为教材封面、版权页、序言或前言、目录、封底),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等。


附件1. 学院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 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