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3-24-2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7-04

各系部、实验中心、科研团队(科研实验室)

为顺利做好学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号)要求,现将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

2.各实验室监控不留死角,对准实验室危化品、加热设备等主要危险源,图像清晰,人员出入记录可查。实验室物品合理布置、摆放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实验完毕物品归位,不放无关物品。不堵塞占用通道。实验室观察窗不能被遮挡。实验时不能脱岗。

3.重点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和用电检查。各实验室全面检查线路线缆、插座、接线板等老化、破损等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使用专用插座;实验室配电容量、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须匹配,不得私自改装;电源插座须有效固定;电气设备应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直接置于地面;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穿越通道的线缆应有盖板或护套,不使用老国标接线板、插座;电器长期不用时,应切断电源。配电箱应便于操作,不应有物品遮挡,周围不应放置烘箱、电炉、易燃易爆气瓶、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废液桶等。

4.冰箱以及烘箱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直接放置在木桌、木板等易燃物品上,周围留有一定散热空间,设备旁不能放置易燃易爆化学品、气瓶、冰箱、杂物等,应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加热设备周边醒目位置张贴有高温警示标识,并有必要的防护措施,张贴有安全操作规程、警示标识。

5.实验室消防器材、喷淋洗眼器应每月巡检并记录,保证可以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人员应穿实验服,并根据实验需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每个实验室均应配备急救药品箱。

6.化学品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互为禁忌的化学品不得混放,试剂不得叠放。有机溶剂储存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装有试剂的试剂瓶、危废桶不得开口放置。试剂柜上张贴纸质药品清单。试剂瓶及配制试剂、合成品、样品等的容器上标签信息明确,标签信息包括名称或编号、使用人、日期等。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的必须撕去原包装纸,贴上试剂标签。

7.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方便查阅。实验室内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总量符合规定要求,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应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应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按60平方米为标准,存放量以实验室面积比考量)。

8.易制毒易制爆试剂专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台账清晰。

9.气瓶的存放应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涉及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10.实验室应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暂存区应有警示标识并有防遗洒、防渗漏设施或措施。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危险废液要有投放记录。化学废弃物暂存区远离配电箱、插座、接线板等设备。

11.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严格按照《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常大[2020]202 号)要求获得准入资格,对假期中仍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12.实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类危险源必须严格按照《常州大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试行)》(常大[2020]227号)要求进行管理。

13.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通宵实验需经学院事先审批,并且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

14.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以及相应的防护装备。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15.应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16.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彻底排查整治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

实验中心、科研团队(科研实验室)在学期末和暑假期间均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全面排查实验室风险隐患,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风险较大的涉化类实验中心、科研实验室一周一次),各实验室每天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表。严格落实整治要求,狠抓整治工作质效。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实验活动,隐患排除后经审查通过方可恢复实验。

三、严格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

实验中心、科研团队(科研实验室)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开放实验室;确需开放实验室的,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开放的实验室应安排值守老师在岗,并做好每日安全巡查和记录。同时,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严格控制进入实验室的人员数量,无关人员不得无故在实验室逗留,学生不得在实验室食宿。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进行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的必修课程或培训并进行考核,未取得相应学分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加强服务外包人员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四、强化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建设

实验中心、科研团队(科研实验室)要科学周密制定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应对处置,有效保障实验室人员、设备及财产安全。如果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

实验中心、科研团队(科研实验室)要重点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特种设备和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规范化管理。假期期间运行的实验室,必须依规管理危化品;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及时清查、封存好危化品。尽量减少实验室内气体钢瓶存量,存放在外的钢瓶在使用过程中避免迅速的温度变化,须遵循使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规范处置。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水、电、气、门窗。

六、加强实验安全防护及过程管理

开展实验时须穿着实验服,按需佩戴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要合理安排实验进度,劳逸结合。确因需要必须进行夜间实验和过夜反应的,须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实验过程中必须加强水、电、气的使用安全措施,指导教师须在场,及时纠正实验人员不规范操作,避免隐患的发生。夜间和假期开展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在场,不得一个人在实验室开展实验;实验人员和指导教师须保持通讯通畅,并在房间门口挂放醒目提示标志及应急联系电话。

请各实验中心、科研团队(科研实验室)统计暑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实验人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相关教师和学生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需要向各单位申请并经批准),于76日前报送《2024年暑假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孙广辉老师处。

 

                                     王诤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产业学院

202474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2 2024年暑假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