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律中心规章制度

作者:发布时间:2020-11-17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律中心前身是信息学院数理学院大学生自律中心,中心成立于20033月,是由入党积极分子,党建发展对象以及学生骨干组成的学生自律组织。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助手,经过十多年的探索,自律中心已初步建立了自己的组织框架和运作机制,成为我院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地,而其成员也成为倡导优良校风,学风的生力军。自律中心作为学生自己的组织,自律中心不仅仅是一个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更是学生利益的代言人,是联系学生教育管理主客体的桥梁和纽带。
  
自律中心成立以来,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建立起简洁高效的组织机构,下设6个部门:秘书处、宣传部、勤工部、学风建设部、市场部、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大学生自律中心秉承传统的优良作风,不断改善与前进,以尽善尽美的工作态度在实际行动中力求赢得同学们更多的认同与认可。

誓言: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宗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原则:先律己后律人

口号: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

职能:宣传队劝导队服务队
  
为了配合《纲要》的全方位的贯彻实施,激发当代大学生以德修身,提高自身素质,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化为当代大学生自身的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加强校园内的学风和校风建设,塑造新世纪大学生的崭新形象,在校园中形成良好的人文氛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常州大学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律中心是隶属于院党委领导下关心和维护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中心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达到保障同学身心健康提高同学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三条:本中心本着先律己,后律人的原则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宗旨,以从我做起,对我监督,向我看齐为口号,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誓言,团结同学,关心和维护同学的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本中心的任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不断深化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锻炼广大同学各方面的能力,努力为全校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促进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有益交流,达到提高同学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为祖国的四化建设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的目的。


第二章 成员要求及奖惩

第一条 干事、骨干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成绩良好。

2)工作认真,服从安排。

3)能够协调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

第二条 干部应具备以下几点要求。

1)首先应具备干事的要求。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进取,热心为同学服务,不计名利,不怕吃苦,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形成领导核心,团结同学开展活动。

4)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懂得科学的工作方法,能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生活。

6)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工作时做到及时汇报,服从安排管理。

2)本中心成员工作力求公平公正,不得损害他人利益,若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3)运用正确的工作方式,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第四节  奖惩

1)中心内部成员,可在工作之余搞些内部活动来增进成员之间的友谊。

2)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年者在综合测评中可获得相对应的能力素质学分。

3)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并得到领导肯定者可参与“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干事评比”。

4)对思想积极,有向党组织靠拢的强烈愿望且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可向党组织推荐相关材料及其证明。

针对以下几种情况的,予以批开教育或劝退、开除组织。

1)不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关系予以劝退。

2)工作不能及时到场又不能履行请假手续,予以批评教育。

3)不能服从安排且不能与同事协调好工作,时时发生纠纷者,经批评不改者予以劝退。

4)违反校纪校规者,受到处分者,经批评不改者予以劝退。

第三章 各部门职能

第一条:主任的职责

1)负责系自律中心全面工作,主持召开自律中心成员会议,传达党委,团委

及上级会议精神。

2)指导、帮助、督促自律中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

3)负责制定自律中心工作的现阶段目标和各阶段的实施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学生的意见及动向。

4)按照自律中心成员各项制度对自律中心各成员进行考核。

5)分管有关部门工作,指导、协助各部门工作。

6)负责自律中心工作情况的汇总、总结,各项管理培训和监督。

7)配合自律委员会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第二条:学风部职能

1)学风部是一个纪律严明的部门,求实务新、兢兢业业、是它永恒的宗旨。

2)部门主要负责对同学以及内部成员发生的违纪事件进行检查、纠正、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及各部门活动秩序。

3)负责做好对大一新生的早晚自习检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准确上报给相关老师,引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帮助同学增强纪律观念,纠正不良行为。

4)配合团总支抓好本院学生的纪律管理,协助校、院系团委进行考勤等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我校、院系优良学风的建设。

5)配合自律委员会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第三条:宿管部职能

1)不定期检查违规电器使用情况,保障同学的用电安全。
2)检查同学们的晚归就寝情况。
3)检查宿舍卫生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准确上报给相关老师。

4)配合自律委员会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第四条:秘书处职能

1)处理中心内部日常事务,主要负责整理备案及存档工作。

2)负责其他部门活动的签到、记录,各种稿件的文字编辑、打印工作,加强内部管理。

3)协助主任做好中心各部之间工作的协调。
4)负责整理中心成员的档案,完成对所有成员的考核统计。

5)管理财务支出情况。

6)安排干事听取其他部门例会,做好记录,做好统筹安排工作。

7)配合自律委员会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第五条:外宣部职能

1)协助各部办好海报、宣传单,将中心各部门的活动以海报、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

2)经营管理好院自律官方QQ,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在同学中间宣传系自律中心及活动信息,使更多的同学能够了解自律中心、贴近自律中心。

3)负责相关晚会,活动等活动的场景布置,做好活动拍照摄影记录工作。

4)及时报道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自律中心的各项重大活动,扩大影响使尽可能多的同学能够从中心的各项活动汲取教益,造成积极影响,活跃校园活动气氛。

5)配合自律委员会其他职能部门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中心骨干例会及各部门的例会由部门视自身的工作时间和特点自行安排。

第二条:会议内容:总结工作,讨论工作事宜,交流体会等。

第三条:成员考勤由各部部长和中心指定的考勤员共同负责。

第四条;成员因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会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勤处理。

第五条:请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允请假。

第六条:成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席者按旷勤处理。

第七条:旷勤累计达三次者,不得在本中心工作,予以劝退。

第八条:遇中心重大会议一般不得请假。成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必须于会前提出请假申请:未经批准缺席者,按两次旷勤处理。

第九条:成员因参加其他组织的活动,与本中心的工作有时间冲突,由成员提出书面申请和组织提出证明方予以请假。未能按规定办理按旷勤处理。

第十条:中心成员若退出,须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允离开中心。私自退出者,视为开除出组织。

第五章 优秀骨干优秀干事评比

第一条:成员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获得校二等奖学金以上(含二等奖)。

第二条:成员的思想积极向上,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第三条:成员能积极地处理好中心的事务,并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对中心有较突出的贡献。

第四条:成员所在班级的学风较好,且成员能做好工作与学习的协调工作。

第五条:成员所在的宿舍在宿舍管理中心学期评比中评为卫生优秀宿舍。

第六条:有特别优秀事迹或突出表现的成员参加评比,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比资格

1)有抽烟、酗酒者。

2)所在宿舍被宿管中心亮黄牌警告或被评为脏、乱、差宿舍。

3)有其他违反校纪行为者。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本中心成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并自2020-09-10起实施

第二条:本规定由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