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者:张静宇发布时间:2023-12-06

各系、部、实验中心:

 

为保证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院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并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从第七学期第十周周2023年12月10日)启动,于第八学期2024年6月10日结束,分为两个阶段,即,

双选阶段(第七学期第十——第七学期第十周):指导教师出题,系部及学院审核,双选与调剂,下达任务书及审核等。

主体阶段(第七学期第十——第八学期结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注:学生任务书中毕设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2024年6月10日。

 

二、具体安排

(一)指导教师资格审查(第七学期第十周)

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对所在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学院鼓励各专业聘请校外指导教师指导本科毕设工作,但需各专业负责人审核把关好校外指导教师的任职资格,并于第十周周前将暂停本届毕设指导教师资格的名单上报至学院。同时,请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及时联系教学、实践秘书,告知负责的专业及班级信息及时梳理学生信息。

上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减少其本届毕设指导学生数,且不能参加本届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评选;连续两届毕业设计(论文)校内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其本届指导教师资格;上届毕业设计(论文)省抽检不合格的指导教师,暂停其本届指导教师资格。

(二)选题及审核(第七学期第十至十周)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设各个环节进行管理。教师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教职员工”-校内应用“毕设管理系统”,学生系统入口是学校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或“在校学生”-校内应用“毕设管理系统”,均可一键登录。系统中的学院、专业、班级设置和师生基本信息已更新。如有帐号缺失情况,请联系学院实践秘书周婷老师添加。

毕设系统中教师选题及审核流程如下,即,

指导教师在系统中申报课题

专业毕设负责人审核课题

教学院长发布课题

1、指导教师选题

选题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做到难易适中,工作量适当。要紧扣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实际,符合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科技、应用参考价值。在选题过程中,要注意增加综合性、创新性以及校企合作题目的数量。

在选题过程中要注意增加设计性题目的数量,满足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工科专业的选题应能体现本专业领域中的复杂工程问题,符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对毕设内容的要求,满足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选题每人一题。对于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鼓励多位教师组成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开展团队合作研究,毕业设计(论文)团队须有一个的题目,个学生必须有一个分题目分题设计合理,研究内容有机联系

选题结果报经学院认定。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毕设管理系统中题目与最终纸质稿题目要保持一致。

2、专业毕设负责人审核

负责人在进行课题审核前可向学院实践秘书领取所在专业指导教师近三年毕设课题一览表。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本部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理工类毕业设计8人,毕业论文7人。

下列情况的题目不宜作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选题:

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不吻合的;

范围过于狭窄,内容过于单一,达不到全面训练目的的;

过于宏观,本科学生难以把握的;

难度过大,本科学生难以胜任的;

无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利用流程模拟软件进行模拟设计或计算的题目,不能独立作为毕业论文题目。应参照毕业设计标准要求进行指导;

与近三年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题目(内容)雷同的。

3、学院复核

教学院长对所有通过专业审核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复核。

注:上述工作务必于十周周前完成,届时系统将关闭选题功能,无特殊原因将不再开放。

注:嵌入式培养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均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质量把关,并按照学校要求完成选题、前期材料的准备、主体工作、答辩等全部环节。

(三)双选、调剂及审核、下达任务书(第七学期第十六周至十七周)

此阶段具体流程为:

学生选题,指导教师选题审核并确认选题学生

教学院长发布双选结果

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

专业毕设负责人审核教师任务书

1、双选:此阶段工作由各专业毕设负责人组织进行。

2、调剂及审核:由各专业毕设负责人完成毕设选题的调剂工作,以及由教学院长完成毕设选题的审核工作,此阶段工作应于第十六周完成。

3、任务书:指导教师下发任务书,专业毕设负责人进行审核。此阶段工作应于第十七周完成。

(四)毕业设计(论文)主体工作(第七学期第十周至第八学期结束

此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工作阶段,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的准备、主体工作、答辩等均在此阶段完成。同时,也将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如前期材料检查、中期检查等,届时将根据教学处要求另行通知。

(五)申请校外毕业实习(第八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

学生在此阶段可提出校外毕业实习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学生在校外毕业实习的时间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完成课题情况决定,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下述3项条件:

1、参加了由所在专业组织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并取得“中”以上成绩;

2、已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并持有公司书面实习通知书;

3、已向学工办领取“常州大学毕业生校外实习申请表”、“大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书”、“常州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告家长书”四份表格,并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由校内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家长签字、校外实习单位盖章签署意见后将四份表格一并交学工办备案。

(六)申请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第八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

学生在此阶段可提出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逾期不再办理。校内指导教师视学生完成课题的进度决定学生的返校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235月4日。

申请时应同时具备下述6项条件:

1、已征得校内指导教师的同意;

2、参加了由所在专业组织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并取得“中”以上成绩;

3、已与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

4、已向学工办领取“常州大学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常州大学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常州大学学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常州大学学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安全责任书”、“告家长书”五份表格,并按照规定如实填写;

5、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已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协商确定,并共同签字后向学生下达。任务书一式四份,双方指导教师、学生、学院各执一份;

6、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本行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过程质量监控

1、学生应根据任务书拟定的进度开展工作,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按照毕设系统设定的时间按时提交各种材料

2、指导教师作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须保留指导学生的过程记录

3各专业应加强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组织检查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做好前期开题阶段检查、中期进度检查及现场答辩等各个环节。

4、辅导员应做好学生校外毕业实习、校外毕业设计等手续的办理,加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出勤管理

5、系统开放严格按照工作安排时间节点,专业负责人督促本部门按时完成各环节任务。

6、各专业成立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毕设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专业指导小组,负责整个毕设阶段各个环节的专业检查工作,学院将组织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督导、教指委成员等对全院毕设进度进行抽检。

毕业设计(论文)双周报制度: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将从第七学期第十周至第八学期第十四周实行双周报制度。指导教师在毕设系统填写工作进度,内容包括教师布置两周内的工作任务、完成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从本届毕设开始学院将不再下发《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环节工作进度双周报册》因主观原因,经指导教师批阅连续三次不通过或基本未完成者,学院将进行预警;累计五次指导教师批阅不通过或基本未完成者,不得进入毕业答辩环节。

 

四、学生成绩评价监控

1、外文翻译:翻译材料应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相关,为近5年发表的论文或专著,并不少于2万印刷字符(约合5000汉字的译文)。翻译材料应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资料之一。

2、参考文献:参考文献篇数不低于20 篇,其中近三年参考文献要有10篇,外文资料原文不低于2.0万字符

3、原则上,毕业设计说明书不低于30页(A4纸,不包括附件), 毕业论文正文(文献综述除外)字数不低于20000字。

 

五、说明

1、各专业应重视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培育工作,尽早确定培育题目和团队。

2、严格执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工作。对师资力量薄弱的专业,应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和帮助。

3、根据教务处下发通知的精神,对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三级以上教学事故的处理,对出现问题的系(教研室)和学院将进行通报,故请各位指导教师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待此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过程管理。

4、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要求利用学校提供的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将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合格的参考依据之一。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二零二十二

附件1.常大教〔2023〕13号-常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pdf

附件2.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