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监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7    访问次数: 512

各学院:

近期有部分课程已进入结课考试阶段,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公正、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状况。请各学院组织监考老师认真学习《常州大学考试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监考有关规定,确保考试正常、有序地进行。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将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查。

1.监考老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考前检查,杜绝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金属探测仪武进校区在各楼的物业管理处领取,白云校区在南教学楼一楼物业管理处领取,西太湖校区在教学楼一楼物业管理处领取。

2.监考老师于考试正式开始前5分钟宣读《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在黑板上书写《特别提醒》,督促学生将携带的考试规定以外的东西放到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附件:《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特别提醒》

 

教务处

2021.6.17

 

附件:《常州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声明》+《特别提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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