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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关于2021-2022-2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6-30 已浏览: 276 次 |
各系、部、教研室、实验中心、科研团队: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学院安全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火灾防范工作要求,以及学校做好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增强我院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现将学期末及暑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 1.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必须严格按照《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常大[2020]202 号)要求获得准入资格,对假期中仍在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 2. 实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类危险源必须严格按照《常州大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试行)》(常大[2020]227号)要求进行管理。 3. 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过程中必须有相关人员值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通宵实验需经学院事先审批,并且实验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 4. 实验室内危化品总量不得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的存放总量不得超过50L或50kg(按50平方米为标准);易制毒、易制爆等管控类化学品严格落实双人双锁管理,并做好使用台账记录,双人领用,双人保管。使用完毕须立即放回专用储存柜内,不得摆放在其他地方。 5. 气瓶存放控制在最小需求量,气瓶介质应明显标注。 6. 设备周围要留有一定的散热空间,周边不得堆放杂物、气体钢瓶、危险化学品等;加强对电器设备的安全监管,严禁仪器、设备、空调、电脑等带故障运行。 7.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实验服以及相应的防护装备。使用易挥发试剂或易产生有毒、有害、刺激性气体或烟雾的化学品,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8. 应足额配备满足该实验室要求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器材,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实验室卫生环境整洁,不存放无关物品;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实验室。 9. 实验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关闭水、电、气、门、窗等,防止火灾、溢水和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落实假期值班,做好事故应急处置 实验室负责人制定并执行本实验室假期值班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工作日有实验室教师在岗值班。值班人员每日应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上报,确保假期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针对突发事件应根据《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常大[2021]153 号)要求,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上报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校相关部门。 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假期和谐稳定 1.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联合校实验室安全督导专家、常州市消防救援大队等于6月21日针对部分学院开展了实验室消防安全专项督察,利用常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重点检查了安全疏散、用火用电、消防设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方面。检查出的隐患已在系统中下发,请各实验室于6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整改。 2. 7月上旬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请各教学实验中心及科研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附件1)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3. 请各教学实验中心及科研实验室统计暑假期间需要使用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实验人员、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相关教师和学生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需要向学院申请并经批准),于7月1日前报送《2022年暑假实验室使用人员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上述材料请报送至吴彤老师处。
微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 2022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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